| 各有关考评员:
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复核与换证工作的通知》(浙职技鉴[2008]0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持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已满三年的考评人员进行复核及换证,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核换证对象
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聘用的,到2007年12月31日资格证卡有效期已满三年的考评人员。
二、复核换证程序及资料
(一)考评人员复核需填报《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申报表》,撰写工作总结一份,随带考评人员资格证书(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于4月21日前将上述资料报市鉴定中心。
(二)市鉴定中心将根据上报资料经初审后再上报省鉴定中心。省鉴定中心根据上报材料对考评人员进行审核。复核合格者由省鉴定中心统一换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复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复核者,所持考评人员资格证卡自行作废。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行
联系电话:83867317
地 址:宁波市鄞奉路187号 邮编:315010
二○○八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