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中心简介
|
政策法规
|
鉴定指南
|
统一鉴定
|
鉴定机构
|
题库标准
|
资料下载
|
证书查询
|
网上办事
2008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准考证开始发放
从11月17日起,凡报名参加2008年11月22-23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营销师、秘书、涉外秘书、公共营养师十个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准考证开始发放。个人报名的考生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灵桥路513号的天封大厦13楼)领取。如本人因故不能自领的,可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培训单位集体报名的考生请到各自的培训机构领取。
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2006-2007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6041381号
技术支持 浙大网新恩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建议IE5.5、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